55.孝道二十四章
第一章 父母養育子女有義務,子女孝敬父母亦有義務。
為人父母,教養子女有「義務」,但為子女之人,孝敬父母,亦有「義務」,父母子女,雙方所擔之「義務」,能作得週到,方能符合,敬親教子之通理也。須知為父母,初懷孕我之時,腳酸手軟,雖然有美味之物品,或粥飯,亦難得進入口,顛顛倒倒,艱苦亦都忍耐,以待滿圓,十個月之長期間,要生產我之苦處,或逢難產危險之時,無一人可以代替此苦難,至生產後,為保護我,時時抱負,提攜、牽行、指導,用盡無限量之精神,以及金錢物品,此謂之「恩」也。與我吸乳,賜我飲食,做衣服給我穿,建家宅給我居住,造財產給我享福,身中染病,即緊急醫治,若病體未得速痊癒,為父母之心,實不可形容之艱苦,比子女之苦,是更加十倍之艱苦,若能代替此苦,為你父母者,亦願擔當也。到七八歲時候,就送入學校讀書,若有能力,又要栽培到中學大學,在讀書當中,恐兒女精神不足,即買藥品補給,使精神充足,可以順序從學,至畢業後,即為兒女計劃職業,或託媒人,以選賢郎、淑女來配親,此謂之「債」也。為人子女者,既然受過父母,如此重大之恩情,以及深厚之債務,切不可忘棄,須要抱志,無論如何,當然要報答,此恩情,及償還此債務,才有符合孝順之道理也。
◎ 譬如食過別人一碗飯,時常都思有何物品,可以叫別人來食,而報答此恩情,若有欠他人多少金錢,亦有思勤儉粒積,急速去還人,所以為人子女者,必須要現出良心善性,來孝敬父母,要時常買好物品,好衣服,以敬父母,能用愛妻愛夫,或愛子女之心,以奉事父母,而對待父母,要如容忍子女一般也。為父母之人,愛惜子女,是無所不至之痛惜,若為子女之人,應該亦要如父母,愛惜子女一樣,無所不至來孝敬,人人若能依此而作,即可說已有還債,而亦有報恩,世人若知報答父母之恩,奉還父母之債,能完成此責任者,就是能互相盡義務,方可稱之謂嚴父孝子也。
第二章 孝道萬古常新,絕無新舊之別
為父母之人,有保子教子之義務,由十月懷胎,至三年乳哺之保抱,以及十年教訓之養育,此乃萬古不移之道理,所以為人子女,對此孝道之理,亦要如天地日月一樣,萬古不變,來孝敬父母,方可謂之孝道無虧欠也。
觀現在世人,自以為科學文明人,而誤解萬年不變之孝道,為陳舊腐敗者非也。亦非舊時之道理,已經敗壞,無新鮮,無合時宜,則不得用也。真理乃萬古常新,絕無新舊之別,若非真理,不久就消滅,何能永久留存,而自古續傳至今哉。若不信萬古常新之孝道,而忤逆父母者,大不對也。
◎ 如何謂之孝親,若我有金錢可用,定要思親有無缺用否。若我逢吉慶喜事,定要思親有歡喜安樂否。若我安樂,亦要思親有康健快樂否。若與父母相見,必須滿面現出笑容,歡歡喜喜,如見孩子一樣愛惜歡喜,即謂之孝也。所以孝子事親,須常娛親之樂,雖違父母生氣,暴怒之時,反而冷笑,望安慰父母不氣惱,能用真情至意即孝也。實萬古不易.之法則也。
第三章 孝行無偏,對待父母翁姑,祖父祖母,繼父繼母一同。
為人子女,有不念父母之恩情,而忘恩負義否。有厭恨父母,而放棄不顧否。有做過失,受父母責罵,不改過,而反抗,與父母鬧氣否。而為子女之人,有希望父母早死,而獨占權利財產,自由行動否。有不顧父母之寒冷,而不做衣服給父母穿否。有不顧父母之飽,而有食物不奉父母吃,獨自享受滿足否。有放任父母受勞苦,而自己與妻子安閑否。有偏護自己妻妾子女,而刻薄虐待父母否。有放棄家庭而連累父母受饑餓,受寒冷否。
有與兄弟姊妹不和睦恭敬,而為財物,則起相爭,致累父母生憂心否。有與不務正業,而邪見奸詐之小人相結,使父母憂慮否。有生出兇惡之心,橫行四至,無惡不作,想奪父母之財產,而浪費無度否。有顛倒昏迷,亂談國家是非,或作國家,最嚴禁之事,致敗父母之基業否。有強靠自己之才能,自高驕傲,不受教訓,而輕視父母否。有誇自己之富貴,而刻薄父母為其僕婢否。有在三餐吃飯,使妻妾子女先食,而不請父母同食否。有不孝敬祖父祖母(阿公阿媽)否。有奉侍繼父繼母(後叔後母)不盡心誠意否。以上所講各條之中,若有缺一條,做無齊全者,對人道規格,即無完全,盼望為人子女,必須在夜靜心清之時,詳細思真,若有違背上說各條者,急速改過自新,回頭是岸,從速真心誠意,加持孝行,以補改前過,人生在世,不論犯何種罪惡,當不得一個悔字,人若有差錯,願認自己有錯誤之後,若能隨時反悔,則罪惡能消,若能反悔改過自新,猶足稱孝也。
第四章 能真心體貼父母,方可謂之孝子。
你之父母富貴乎,可賀,但不可靠富貴而奢華,須要建功立業,你之父母貧賤乎,可惜,當然不怨恨父母,須要勤儉興家,你之父母康健乎,可喜,雖家貧食豆飲水亦歡喜,你之父母衰弱乎,可憂,當然要買藥培補氣血,使其健康強壯,你之父母雙全乎,可慶,當然家中大小要歡樂,遵守天理人倫,而安樂天命,你之父母鰥寡乎,可悲,父母有失一方,為子女者,當然要安慰母,或安慰父,除此苦惱,你之父母殘廢乎,可憐,逢父母年老,穿衣不整齊,應該加意週全,使其好看美觀,免被人恥笑,你之父母早亡乎,可傷,為子女之人,當然要勤儉節約,奮發成人,而建家立業,你之父母出外乎,可慮,為子女之人,若看父母外出,心中當然要關懷思慮,須遵守規矩,以等待雙親歸家,你之父母無蹤乎,可哀,為人子女,看父母外出,或往外方行商,許久無回家,亦無音信來往,遇此逆境之時,雖在千里之地,當然亦要往尋,你之父母疾病乎,可危,為人子女,看父母身中染病,若有危險之處,則要急速,盡誠意請求醫師來調治,你之父母災難乎,可驚,為子女之人,看父母受災難,不論水深火熱,萬槍千刀之內,定要拚命救護,不顧自己,亦不貪生怕死,而急速解救之也。所以為父母之事,為人子女之義務,當然盡至誠體貼,方可謂之孝子也?
第五章 父母比較於金錢、妻子、職位、我身更重
金錢乃世上之活寶,雖知金錢可寶惜,但父母更加可寶惜,何也,金錢雖然失去,若願意勤勞求儉,定可再得,但父母者,不能再得也。對妻子雖可愛,但對父母,定要更加可愛,何也。妻子雖然失去,妻可再娶,子可再生而有之,但父母,則不能再有也。職位事業要顧,而父母更加要顧,何也。因職位事業,雖然失去,亦可轉他業,或再尋而得之,但父母則不能另覓他人,為你之父母也。自己之身命要保,但父母之身命,更加要保,何也。須知你之身命,皆由父母,千辛萬苦,養育而大也。所以若無父母,如何有我身,可見父母,比較金錢、妻子、職位、我身、更加貴重,所以父母如此之貴重,勸為人子女者,當然在夜間,須要清潔床席,排被牽蚊帳,使父母安眠時候,免麻煩,若早晨起床,亦要收被蚊帳齊備也。
第六章 父母即是生神活佛、猶如王侯將相。
父母即是生神活佛,為子女之人,若知孝敬父母,勝往千里寺廟拜神佛,父母庇佑我,是世上最第一厚,第一大福澤,不但如此厚大,且為父母者,對於家庭,可比如一國之君王,亦可比如朝中之良相,亦如護國之勇將,所以父母痛惜我,保衛我,是最大之保護,為人子女,須知拜活佛也。
第七章 學君子之態度,使父母無憂心。
孝子奉事父母,不敢露自己有莊嚴形威之態度,免使父母有駭怕之心,亦不敢露自己有枯淡衰微之態度,免使父母之不安心,亦不敢露自己有疲勞倦怠,懶惰之態度,免使父母之生氣心,亦不敢露自身有疾病之態度,免使父母之憂慮心,亦不敢露自己有愁苦困難之態度,免使父母之燥煩心,亦不敢露自己有怨恨怒氣之態度,免使父母之不歡喜不清心,無爽快也。
◎ 大凡孝子之奉事父母,不可使父母有冷淡心,乃為子女之人,對於自己所擔任之事業職業,或讀書,須要盡心奮發,使令事業、職業、讀書精進,以慰父母,免使父母有苦嘆失望也。不可使父母有煩惱心,乃為子女之人,切莫作能損傷身體,或能損害名節財產之事,才免連累父母,使父母免生憂慮也。不可使父母有驚恐心,乃為子女之人,切不可作危險之事,方能使父母,免受害怕也。不可使父母有愁悶心,乃為子女之人,切不可作違背人倫道德之事,或對婚姻之事,定要順父母之意見,方免害父母之帶愁鬱氣也。不可使父母有難言心,乃為子女之人,不可無聽順父母之教訓而忤逆,免使父母有怒氣也。不可使父母有愧恨心,乃為子女之人,若對父母,切不可用惡情意,呆面容,惡言語,呆聲音,而無禮貌,亂喝罵,免使父母之心中有懷恨也。人人若能學君子之態度,以孝順父母,使父母能歡喜無憂慮,如此不只父母之身體能健康,家庭亦定和順平安矣。
第八章 父母衣食須齊備,依順環境行孝道。
為人子女者,要盡孝父母,無為難之事也。須要順父母之心意,依照父母所希望,父母所愛之錢財,或食物衣服,須辦齊備,無缺欠,免使父母去鄰近求乞,或對朋友親戚哀求,而受人之恥笑,若能如此做者,便是大賢人也。人人要享受安樂,亦是無為難之事也。只要做父母,能順應其子女貧富環境,但求有飯則食飯,有粥則食粥,兩無嫌怨,父母子女能安份守己,家雖貧亦不貪求,不濫取,無憂無愁,喜待天時,此就是得大福也。
第九章 父母在生前或死後,目中心內須常記念。
父母是為天上天下,第一至寶至貴,故為子女之人,目中時時,須有父母在前,心中時時,須有父母牽掛,人人既然知父母,如此之寶貴,定不可忘去思父母之事,若有此良好之心,方可謂天性無虧,乃為人子女,對父母之孝義,未有缺陷,所以父母在生前,對奉事父母,無生出半點厭恨薄待,至父母死後,才免追悔奉事父母之薄,此乃為人子女,對孝敬父母之事,有徹底圓滿,做得週到,則能始終,以盡人力,克盡孝道之君子也。
第十章 孝子之敬親,不可貧求妄取,使父母能安心。
父母在世,是不能永久,所以能得在生一日,要加盡一日之孝敬,須知人生一定要死一次,若為人子女者,逢父母在世之時,當然用真心誠意,每時都要歡容喜面,以奉敬之,使父母歡喜安樂,但要求父母之歡喜安樂,定亦要使我心無愧,不作無禮義、無廉恥之事,且不亂取不義之財物,來敬奉父母,須要依照自己之環境,貧富之程度,若有一分之財物,則用至誠,以盡一分之孝敬,不分家富家貧,總要各盡自己之量力,就可以也。
第十一章 知做合父母之心意,大杖則避,小杖則受,便是孝子。
父母如天地,亦可比如神佛,所以為人子女者,雖然在視之無形,聽之無聲,在父母未表現形容,未發出聲音以前,為人子女者,須要先知父母所要發動之心意,則從順父母之心意,急速做去符合,對父母務求體貼週全,所以為人子女者,要作各項之事,定要先三思,而後行,又要體念,對父母之面目名聲無損礙,才是做得週全也。不可使父母有難言之心痛也。所以為人子女者,若做事有差錯過失,定污染父母面目名聲,以害父母有口而難言,事事就無週全,若不謹慎注意,後悔就不及,反省亦遲緩矣。
◎ 小杖則受,大杖則避,乃為子女之人,若有做過失,受父母打罵之時,用小杖打者,可以忍受痛苦,但若用大杖來打者,須要急速逃避之也。所以逢父母太憤怒,無明火性大爆發之時,為子女者,定要暫避之,方免受意外之災殃禍患,而顧肉體安全,使父母無後悔之錯也。待至父母,火性降下之時,方可走到面前請罪,此時為父母之人,看子女知過請罪,而含有痛惜之心,就不甘加責備,而再重打,若不知如此作,當父母大怒,火性爆發之時,為子女者,若不知逃避,一時間被錯手打死,父母打死國家之人民,該當何罪,在一時要順其孝,忍受父母重打,反累父母犯法律,而受罪過,要孝反變成大不孝矣。自留終身,可使父母有追悔之悲也。
◎ 勸為人父母者,對教訓兒女,切莫粗心,雖然為父母之人,多數有愛惜子女之心,亦不可因愛惜之時,即如掌中明珠一般,若怒氣怨恨之時,如同牛馬一般,以亂打亂罵,若對子女常常打罵,乃為人父母,無真慈之表現,教訓子女,若用惡毒之手段,可說是愚蠢之父母,為父母之人,若有真慈心,子女定能真孝敬,家庭之中,亦能融融洽洽,家和萬事興,自然得昌盛矣。須知從古及今,有逆倫弒父母之原因,都是父不父,而子不子,父母視子女如畜類,動則亂罵亂打,不顧兒子之面目,積怨日深,父母子女,變成仇敵,由此而殺機頓起,一旦事發,難以收拾,造成逆倫慘劇,父母子女,則同受不慈不孝之罪,豈不是可憐乎,為父母若能以真慈心,而對待子女,子女雖然愚癡,不聰明,不知孝道之理,定亦不敢下殺父之毒手也。所以為父母之人,對教訓子女定要用勉勵法,乃最為上也。
第十二章 合理合法教訓子女為之慈,合理合法順從父母為之孝。
為父母之人,亦有慈者,亦有不慈者,既然為人父母,教訓子女,應該用慈悲以教導之,可使子女知人倫道德之理,又知孝敬父母之法,切不可有分別心,而對所痛惜之子女,則愛如掌中明珠,若自己所怨恨之子女,則看如馬牛,不用正法指教,而亂罵亂打,若對教訓子女,只用打罵之方法,此不是優良之教法也。須知為人父母者,雖能養子,亦要能教子,若只知養,而不知其教者,子女將來必定變成狼不狼,獸不獸矣。此乃為父母之失教,即父母之過失也。所謂教訓子女之法,不在打罵上求優點,而要從何處求乎,就是指在為父母者,行為態度,待人接物,一起一落,一動一靜,全部都與教訓子女有關係,雖然子女在學校讀書,定受老師之教導,若在家中。定要靠父母之教訓,若一般未明理之人,對教訓子女,多用打罵法,若是優良之教法,則免用氣力,亦免動干戈,乃為父母之人,每日之行為態度,及對一切之動作,或家庭習慣,鄰里之風俗,乃在此幾項,都有牽連訓導子女之要點,若子女之成功或失敗,總由此而習成性也。
◎ 譬如為父母之人,性情溫柔,而工作勤勉,用物節省,而言語謙遜,不生愩高,而亦不驕傲,盡孝父母,而奉敬翁姑,恭敬尊長,而友愛下輩,事物能相讓,而不計較,事事能忍耐,而對鄰里知和睦,男女有別,而能守本份,無奢華,而亦不浪費,夫婦和順,而家庭圓滿,對一切能公平,而不貪求利己,為人父母者,若能用此行為,而表現良好之態度,給與子女看者,真是教子女成功之特點,外無特別之好方法也。須知人生,在幼童之時,無雜事燥煩,對諸般之事,都最容易習成慣性,所以為人父母,若做得好者,子女定看此好模樣而作,決定不作壞事而敗倫,在無意中,無感覺之時,雖有不好之子女,都變成好子女矣。所以近善者學善,近惡者學惡,近君子即學君子,近小人就學小人,此乃古今不易之道理也。
◎ 再舉例為父母之人,亦有性情爆急,遇事無明火就發,即打大打小,口言亂罵,工作懶惰,說話愩高,不孝父母,不敬翁姑,亦不敬老尊賢,事物多計較,亦不相讓,夫妻相打罵,鄰里不和睦,多奢華好浪費,不節約勤儉,夜間不早睡,早晨不早起,家庭不圓滿,致常紛爭,男女不分別,即混亂失禮節,對事物不公平,只望貪財利己,為人父母,若有如此之行為者,其子女之將來,必定難得成功,依照此不好之模樣而學習,怎能成大器。做有用之人材乎,所以教訓子女,在父母日常生活,以及行為態度,所表現出來者,影響教訓子女,有甚大也。因為教訓子女,有遺傳性,若為父母之人,對自己行為態度,時時謹慎檢點,可使子女,有好模樣可學習,若能如此者,雖免用打罵,亦能變成,優良品性之好子女矣。
◎ 為子女之人。若逢父母不慈善,必須用仁義,以盡孝敬之行為,使父母能得感動,自然能化父母之不慈善,而轉為慈善矣。切不可因逢父母不慈善,而反用言語激傷父母,此乃火中添油,不但父母惡性不能改善,反而變成更加兇惡矣。父母雖然如此兇惡,為人子女者,不可無孝敬之心,若忤逆而脫離父母子女,至親之情,即拋棄父母者不對也。但慈與不慈,有不同之點,即教導子女合理者謂之慈,不合理者謂之不慈,父母雖然嚴訓,而為子女之人,若能順言而行,謹慎喜容奉敬之,父母自然轉嚴為寬,性情即變成慈善矣。切莫看父母不慈,自己就不理會父母,則由父母打亦可,罵亦可,滿懷怨恨之氣,一言不說,而傷自己身體,若有此種之人,當然要反省,將自己不欲之事項,對人參考才應該,尤不可憤激,而行入短路,食藥自殺,致累父母,受不慈之罪名,而自己亦做不孝罪人矣。
第十三章 莫說無錢就難盡孝,須知為子女之人,若知勤儉,不積私財,不求私利,始終行孝道,則免受忤逆,不孝之罪過。
為人子女看,要孝敬父母,切不可說,我無錢財,難盡孝也。當然要克己節儉,須倍加勤勉,自己若能儉積一分之錢財,以奉敬父母,則父母能做十分之使用,所以為子女之人,若知勤勉節儉四字,乃是成家之至寶,能得進行勤儉,不但家道益加餘裕,家人亦能快樂,父母亦可安心矣。凡有事務工作,勿說有兄弟可分勞也。若孝子之人,有工作定勤勉,而替父母做,切不可看工作而懶惰,則亂想我不去作,我兄長定去作,若你兄長亦如此想,我若無去作,我弟弟定去作,兩方都如此想,所有之工作,必定無人去做,父母看你兄弟無去做,為父母之人,定放心不下,自己雖辛苦,亦就去做也。所以人人,切勿放責任之心,且有兄弟者,定要不可使父母去勞苦, 而為子女者,反安閑過日也。若逢此不勤不儉之子女,為父母者,必定受饑寒之苦慘矣。何也。你不勤儉,而懶惰,又愛浪費,對家庭之事,放置之度外,父母饑寒,你都不知,因此定害父母,受苦流淚也。
◎ 為人子女者,亦有一種,對家中之工作懶惰,又一味想食家中米糧,而對外面,即做私己之生意求利,在暗中隱藏,不但兄弟姊妹之中,有此不好之行為,且在妯娌之中,只顧私利者,亦不少,今奉勸男女人等,若有此錯點,必須要改過自新,切莫再顧私己之富裕,而偏偏積私財,致放棄家庭之衰落,當然踴躍顧家庭發達,才免害父母翁姑,或主事者,利不及費之苦嘆也。人人所知蟲類之中,即螞蟻之和氣,若覓得一項食物,就共同運回穴內同食,不敢獨得享受,若知而不改過者,已經不及蟻蟲矣。
◎ 勿說看父母仁慈,不能打我或罵我,即違背父母之命,若逢父母叫你工作,或叫你到何處,由你要作不要作,或要去不要去,若如此不順令者,乃不對也。勿說世道澆薄,我猶勝人,為人子女者,切不可亂想,我雖然對父母有薄待,但世上比我更加不孝之人,亦是多多也。若只如此想,而不急速反悔行孝者,完全不對也。勿說向來不孝,不必後來行孝,嗟呼,若此想者,真無良心矣。為人子女,切莫生出如此橫心,而亂想今日既然不孝,後日亦無必要有孝,若如此想之人者,是無人道,又無良心,定做忤逆之輩,須知孝道,難以比盡,亦不定時,只能使父母歡心滿意也。
◎ 須知盡孝一日,可解雙親萬種愁,盡孝一時,不至終身皆忤逆,所以為人子女,要知行孝一日,為父母者,不論有如何之憂愁,都被此孝德感化消去,而為人父母,亦須勉勵子女,再倍加行孝也。但為子女之人,逢父母在世之時,若知孝敬,到父母壽終,一身都免受忤逆父母之大罪也。
第十四章 自己之安樂,當念父母之艱苦,能孝人,方可受人孝。
為人若得大機會,做生意大發財,當然要思著困苦之人,居安樂之場,當念疾病人之痛苦,必設法以消除之,何況對父母乎,故為人子女,若有機會,在安樂清閑之處,定要思父母有安樂否,若逢父母染病,必須用良方以調治之,使父母早日痊安,然後請去同住一處,享受快樂也。值少壯之日,須念衰老人之辛酸,必多方以安慰之,為人子女,在長大成人之壯年,須要注意父母之身體,健康衰弱,或身中之骨節有酸痛乎,若逢衰弱,骨節酸痛,定要選用妙法,以調治之,使父母日夜能得安寧,快活睡眠也。所以盡孝,則勿辭勞,轉眼便為人父母,所以為人子女,對此孝敬父母之事,定不可怕苦,亦不可懶惰,盡心誠意,以孝敬之也。可見光陰過得真快,人自出母腹,幼而少,少而壯,到結婚配夫,不久生子女,就為人之父母矣。行仁休望報,回頭且看爾兒孫,勸世上作善之人,若用物品救人,或用金錢助人,不可思對方來報答,到最後之結果,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,乃天理之循環,所以知孝敬父母之人,以及不孝而忤逆父母之人,到自己子女出頭之時,就可以明白早前,對父母有孝敬,或多忤逆,其子女免教,都自然能露現,此乃冤冤相報,因果之定數,最公平無私偏也。
第十五章 不可罵父母不慈而虐待,反抗父母則成不孝之人。
為人子女,若說父母不慈者不對也。世間無不慈之父母,為父母之人,愛惜子女,是如掌中明珠一樣,若怨父母不慈者,是自己不知孝順之理,必不諒解父母之苦衷,至知諒解時,而父母已流無限紅淚矣,晚矣。所以若怨父母不慈之人,定害父母受苦遭憂,為子女之人,若不知體貼代替,到你知孝敬之時,為父母之人,未知流下幾多之血淚矣,若到此時,才知反悔而欲孝敬,已過遲緩也。天下無不是之父母,若罵父母不是者,必不知自己罪惡,待至知時,而父母已歸黃土矣,悲哉。所以天下間,為人父母者,要教訓子女而責罵,絕無不對之處,為人子女,若被父母打罵,而反抗以罵父母不對者,此種之人,定不知自己身上,有犯不孝忤逆之罪過,若到知改過遷善之時,為父母之人,已經壽終到陰府去也。到此時,雖知行孝,總不能受你孝敬,即永做不孝之人,豈不是可惜悲慘哉。過晚矣。
第十六章 子之孝,亦要婦之孝,婦之孝,亦要孫之孝。
為男子之人,若結婚娶妻之後,當然要勸妻,對翁姑盡孝,此乃禮所該然要作之大事也。子之孝,不如率婦以盡孝,為人子雖知盡孝,必須要先勸妻盡孝,因婦常近親者也。所以做婦女之人,是料理家務,時時都近在翁姑之身邊,因為做翁姑之人,若得一位有孝順媳婦,比得一個有孝順之兒子加倍快樂,但為婦之有孝,皆當導孫以行孝,因孫能娛親者也。所以為人媳婦,雖然知孝敬翁姑,但亦要教導你之子女,孝敬祖父祖母(阿公阿媽)而為祖父祖母之人,若看著孫男孫女,亦盡此孝敬,必定更加歡喜快樂,所以祖父祖母,若得一個孝孫,可比再添一個孝子相同也。所以子孝、婦孝、孫孝,乃相牽連,切不可缺欠,而為下輩之人,應行之道也。
第十六章 子之孝,亦要婦之孝,婦之孝,亦要孫之孝。
第十七章 揚名聲顯父母,盡忠就是盡孝。
揚名聲,即所以顯父母,雖遠遊亦孝也。為人子女者,若知人倫道德,乃是人之根本,而將八德,孝、悌、忠、信、禮、義、廉、恥,此八字之中,能得專心至誠,遵守一字,到壽終去世,此貴重之名聲,定留存在世間,即由此芳名,而傳聞天下,以顯揚父母之面目及名譽者也。所以若有做得到,受萬人歡迎之事業,雖然不能在家中,早晚奉事父母,但亦可以稱孝也。執干戈而能衛社稜,雖死亡亦孝也。若做官之人,對國家有盡忠,逢國家有內亂或外患之時,雖然為國家之事,而放棄父母之不顧,以保護國家民族,逢不幸犧牲戰死,亦有得來最大之光榮,對父母雖不能送終,但因能盡忠,即有盡孝也。人若不知忠孝之理,只知孝敬父母,而逢國家臨急之時,不極力扶救,若失去國家,家人分散,父母受難,反成不忠不孝矣。須知國能太平,家庭始能安定,國家若存在,父母方能安心,所以為國家盡忠,即是為父母盡孝,此忠孝是有牽連,故不可有孝而無忠也。
第十八章 男子愛祖國,就是愛父母,女人孝父母,須孝敬翁姑。
身為男子漢,大丈夫之品格,有五尺以上之身材,雖然愛父母,而知盡孝之理,尤當愛祖國,亦與愛父母,同樣至誠,所以國家若要用我之時,定要至誠效忠,才應該也。女子有兩重責任,既要孝敬父母,亦須孝敬翁姑,所以為婦女之人,若未出嫁,在家之時,雖然知孝敬父母,但若出嫁之後,已經做人之媳婦,當然亦要孝敬翁姑,此乃為婦女,所負擔兩重大責任,不可只孝敬父母,而看翁姑如外人,就不肯孝敬,此偏差即不對也。
第十九章 父母定不是永久,能得在世,所致為人子女者,須要明知我根本,因此逢父母在生一日,必須要加盡一日之孝敬。
人生在世間,猶如做旅客,亦如過橋一樣,此乃日月推迫人快老,歲月如梭容易過,人生一定要死,因時間不能等待人,一日經過一日甚快,而且過去就難再回,舉例光陰如箭去難留,經過一日,就減去一日之壽數,所以為人子女,若逢父母年高,壽數已到,因老人要死之遲速,是無一定之時間,切莫違背良心,而放棄父母,須知父母是我根本,定要知此孝義,以盡心孝敬之也。
倘一旦去世之後,才思要孝敬,定不能復生,以受你孝敬矣。故必須逢父母在世之時,克盡子職,以盡孝敬,方能報答父母,十月懷胎,三年保抱,十年教育,所用去此物質精神之大恩,故為子女之人,既然有受過父母,此重大之恩債在身,若不知報答,以盡至誠孝敬者,就是無良心之小人,亦可說是與不知根本,無人倫道德之禽獸同樣也。
◎ 草木無根,何能茂盛,人無根本,何能繼傳,故為人子女,若不願孝敬父母者,應該要反思,自己之身體,是從何而來也。今有此健全之身體,而有家可安居,有妻子可作伴,此不是受父母之根本,何有此身體,且家庭亦能一代傳一代乎。所以為人子女,逢父母未死之前,若不知孝敬,到父母死亡那時,定受父母懷恨你,在生薄待之恨氣,永遠都不消,此時若知悔過前非,思要孝敬,亦是無效果,乃到最終決定之日,已經得到不孝之罪名,萬世亦洗不清也。今奉勸為人子女者,定要逢父母在生一日,須要盡一日之孝,方免使父母之抱恨,亦免留不孝之惡名,在世間,受後人之流傳,亦可表現盡孝之舉動,使子女之留念,可得孝悌友愛傳家也。
第二十章 逢父母在世之時,為子女之人,若知奉敬一粒豆,或粗衣淡飯,勝過死後,虔心祭拜一席好酒好菜,及全羊。
為人子女,逢父母在生之時,若不知盡孝,到父母死後,才思要孝敬者,已經過晚矣。萬金空奠思親酒,一滴何曾到九泉,所以父母生前,若不知孝敬,至父母死後,雖用萬兩黃金,而買好物品,或樂隊數十陣,用全羊,上等好酒菜,盡心致意,來虔誠拜祭,雖然有此豐盛之好物在靈前,為你父母亦不能食,亦都不能送一滴半粒到陰府,使父母享受矣。故曰,與其死後祭之豐,不如生前養之薄也。為人子女,若逢父母在生之時且不知孝敬,到父母死後,在喪葬拜祭之時,要用如此,豐富之禮物來拜祭,何不於父母在世之時,克盡為人子之道,而孝之乎。雖然父母在世之時,無好物品可奉敬,但若能誠心孝敬,父母定不敢怨恨,雖用粗衣淡飯,無油青菜,為父母者,亦都十分歡喜,因此誠敬,為行孝之大根本也。
◎ 古語云,孝順還生孝順子,忤逆還生忤逆兒,因為世上之人,對父母有孝順,或多忤逆,不但有因果報應之定數,且其子女,亦能顯露,若孝敬者,則報之以孝敬,若忤逆者,就報之以忤逆矣。所以為人子女,若對父母有孝順,其所生之子女,亦必定知孝順,若忤逆父母之人,所生之子女,必定亦忤逆,而不孝敬,所謂孝與不孝者,乃有遺傳性也。蓋因見習其父母之行為,自然盡學其行動也。若知孝敬父母之人,則可以說,有良好之模樣,而使子女之學習,若不知孝敬父母之人,亦可以言,忤逆父母之不好模樣,其子女亦學習,在此好不好,有孝敬,多忤逆,為子女之人,自己都不能明白,只看父母之模樣而學習,以實行孝敬忤逆之行為也。
第廿一章 有孝之子,定不敢忘恩負義,雖然父母死後,如在世一樣,必知用神主牌紀念,墳墓亦知築堅固,以傳萬世。
為子女之人。若要孝敬父母,定要逢父母在世之時,以盡孝敬之也。亦不是父母死後,對此孝事就完結也。故君子有終身之喪,因本心不忘,逢忌辰日,猶存哀痛,若孝敬父母之人,雖然父母死後,永遠不敢放棄父母,對父母之忌辰日,都是如父母在生一樣,有存念孝敬之心,而拜祭敬禮,且君子有百世之養,因用情最厚,故墳墓必極安全,所以孝順父母之人,逢父母死後,對墳墓之建造,定建得安全堅固,以傳萬世,亦知用記念碑,立在墳墓紀念,又知做神主牌,或相片安在廳堂上,可以早晚禮拜也。
第廿二章 男子順妻。
為人父母,以及為人翁姑者,心定要公平,若看世上之人,多數都是痛惜自己之女兒,而怨恨媳婦者不少也。女無不愛,媳無不憎,勸天下男女,本愛女之心,而愛媳,所以為父母之人,若對自己之女兒則痛惜,但對媳婦就怨恨,人有此種不好之習慣所致,才不能受媳婦十分盡情孝敬,因此希望為人父母翁姑者,特別要了解,可將愛惜女兒之心,用於痛惜媳婦,因女兒若不嚴教,而超過痛惜,將來出嫁,定擔不起家務,而懶惰不耐勞,此乃父母失教,亦是父母之過失,致連累其女兒,被翁姑丈夫看輕也。
◎ 妻常於順,親常於逆,願為人子者,將順妻之意,以順親,觀世上之男子,若到娶妻之後,多數都是聽妻之言,而忤逆父母者也。所以勸眾男人,必須將愛妻子之心,順妻子之意,拿來孝順父母,乃禮所當然者也。
第廿三章 父母慈子女孝,翁姑慈媳婦賢,雙方並重齊全。
父母慈,而子女孝,兩者齊全,為父母之人,都有慈悲之心腸,以痛愛自己之子女,但為人子女者,應該知孝敬父母,所以父母慈,亦要子女知孝敬,才有辨法可慈悲矣。若子女都知孝敬父母,而為父母之人,都不慈者,定亦不能受子女之孝敬也。故慈孝不可缺一,定要齊全,才能孝慈也。
◎ 翁姑慈,而媳婦賢,雙方兼重,若做翁姑之人,都有慈悲之心肝,以痛惜自己之媳婦,而為媳婦之人,亦要賢慧,提出良好之方法,以奉敬翁姑,使翁姑之歡喜,倘若做翁姑之人,都有慈愛以痛惜媳婦,而為媳婦之人,反不知足,而顛倒愚癡,則用言語刺激,若如此就不能,得受翁姑之痛惜矣。若為媳婦之人。都有幾分賢慧,以知孝敬之理,則用溫柔之態度,盡心至誠,以孝敬翁姑,而為翁姑之人,亦反不知足,表現不慈悲之面容。即亂罵亂講,若如此者,定亦不能受媳婦之孝敬也。所以孝道,定要兩方慈孝,賢慧並重,才有辦法行孝,而得家道圓滿和氣,享受幸福也。
第廿四章 逢親染病急醫治。賣田借財不計較。
為人子女者,若逢父母染病,定要請有知識之親戚或朋友,來參考討論,所染何症,而有寒熱過度乎。然後即請醫師來治理,而為人子女,對此藥湯之煎奉,須要特別注意謹慎,在日夜間,都不可離開父母之身邊,倘不幸臨危,亦要盡種種之方法,以期挽救於萬一,若逢不幸,有生命危險之時,必須用家人,或朋友親戚,而輪流看護,若有一分之可望,必須盡一分之醫治,若是存有一分之氣息,定要再加調治,已到此時候,為人子女者,要盡所能知,以及所能行,種種之好方法,盡此一報身,以盡孝道力行之,可希望萬一,能挽救父母之生命,甚至棄產借債,亦所不計,在此父母之生命,如紙近火之時,不幸逢家內金錢都用盡,若做到賣田宅,或借錢財,才能繼續醫治,亦都踴躍不可計較,切莫計算所用去多少量也。
◎ 如慶生全,則是家庭萬福,乃為子女媳婦之人,若有盡心醫治,父母翁姑之病體,幸遇病症能得痊癒,就是子女行孝所蔭,乃家庭之大福也。倘不幸死亡,大家都無福份,父母翁姑死去,定不可追求醫治病症,所用去之金錢,亦不可怨恨苦嘆,此乃天理人倫禮所當然,要開用之金錢也。且對此喪事,亦要用最豐富,而至誠來辦理,此乃為人子女媳婦,所要作之義務,又要還之債務,可謂人生最大之事,當此之時,定要萬分注意,切勿有絲毫之錯點。或違背,所以遇父母翁姑別世,此最終之時。為子女媳婦之人,若不知謹慎注意,恐犯不孝之罪難消,待至後日知時,始欲反悔懺罪者,已經過時期矣。雖然有悲淚,點點滴滴,滴滿胸前,順人跪跪拜拜,哭哭啼啼,對此祭事莊嚴,又對禮節順序,亦是瞞觀眾之耳目而已,至此時候,雖知父母之可寶重,而欲思行孝,亦無辦法。受你孝敬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