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3.因果律訓
序文
有一句話「佛怕因,人怕果」;三世因果經云:「欲知前世因,今生受者是。欲知來世果,今生作者是。」種何因,得何果,這是天地間不易的真理。
在這科技發達的工商社會裡,講到因果,有人甚至會不屑一顧的說:「什麼時代了,還信這個。」可是發生在我們週遭的事物,卻也一樣都離不開因果,今天我們付出了努力「因」,將來必得到豐碩的「果」,換言之,殺了人,害了人,有形的我們受了法律的制裁,可是無形的那一大堆債,卻還也還不了。
雖然我們會說,我已受了應有的懲罰,為何還有這般乖舛的命運?有形的雖是殺了對方的肉體,無形的卻傷了他的慧命,使他無法藉肉體來修道、證果,仍然沈淪於六道的輪迴之中。試問此恨怎消呢?
今日有太多莫名的病症,卻怎麼也醫不好,既言科技醫學如此昌明,為何還有終日臥褥且醫石罔效的病人呢?其理安在?
環繞在我們四周的一大堆問題,我們不得不「冷心思理」,更不該老是抱怨沒有得到什麼,而該問問自己,已經付出了多少。當我們播下了美麗的種子,將來必開艷麗的花朵,反過來說,如果播下了惡種子,將來必結惡果。
手投足,全在吾人一念之間,自作還得自受,孟子曰:「天作孽猶可違,自作孽不可活。」莫為自己往後的道路佈滿荊棘,更莫為此世的不幸遭遇而怨天尤人,當息下狂心,真心懺悔,發願行善,「天不罪悔過之人」,且「人有善願,天必從之。」願我同修努力共勉。
第一章 棄親不養罪彌天
吾乃妙基堂保生大帝降示
示:今請臨時鸞駕,有關台北信士陳金O夫婦案前稟求之事,吾神特開壇指示之查陳信士為拾餘年來,所經營市場生意每日愈下,此乃與汝夫婦本身因果有關汝本命中註有五子登龍,方才吾已言指明三子已失,故而影響家運老來無靠,若論汝陳家之因果,應從汝之前生言起。
前世汝夫婦本是一對姊弟,因生父早亡,汝母為扶養汝姊弟另嫁他人,汝姊弟隨由繼父照顧養大至成人,且汝繼父視汝姊弟如己所生,可謂恩情重大,俗俚言:「生者放一邊,養者大如天」。
豈知汝倆長大後,卻不知報恩盡孝,未盡反哺之恩,繼父年老無法謀生,被汝姊弟遺棄未盡扶養之孝責,始後汝繼父終極怨恨中而別世,此為汝倆前生之未盡孝道之因果冤欠。
此世汝倆結為夫妻後,前生因果業隨汝倆而開始討還,前生汝倆之繼父,今世投胎為汝之第三子。
此子生後聰明乖巧極得汝倆之寵愛,此中因果循環天機非汝倆所能知也,如照因果安排,將來此子將花盡汝家所有財產,逼使全家走頭無路方干休。因汝倆本世積有善功,因此前後兩世因果提早安排結束,故於三子成年前別汝倆先死,否則如照因果律令安排,後果更不堪想像。今汝三子雖已先亡,但前生債仍未清,故乃有生意奇差之事。
從今起,立即行善佈施,自能漸解前世冤業,並於地藏古佛前懺悔,發愿行善可漸化解也。
第二章 不孝之報
吾乃聖心堂中壇元帥登台開示
示:查許君日前所發生之車禍,乃酒後自駕機車撞於路旁樹幹而手足俱折昏迷不醒,幸經路人好意代送醫院急救,奈因不孝罪孽已臨頭報應,故而災劫難逃,致右手右足成殘,此報應之事委因果原由,應從許君幼年述起:
許君幼年喪父,因家貧難以維生,七歲之時隨母改嫁入繼郭家,因繼父未娶故視許如己所出,十二歲時,不幸其母又病故,因母未給郭家生下一男半女,為繼承郭家香火,許君乃身挑許郭兩家香煙,雖單傳但肩負兩家薪火之續延。 及長,許父正託媒為子娶媳之際,不慎在山上工作因跌倒成中風,又未及時治療成癱瘓半身不遂。
此時許君不念繼父養育之恩,無思反哺之孝,不但未延醫診治父病,反而乘父中風無法行動之時,將繼父終身節儉所存儲之現款金飾盜取花用一空。
最不該,未經其父之同意,偽稱需籌大筆住院醫葯費,將父產抵押變賣一空,另租一間簡陋破屋置其父住該處,隨即離家花天酒地,將抵押變賣財產款項揮霍殆盡,任繼父輾轉哀號於破厝不顧,真是喪盡天良大不孝之人間慘事一椿,幸有鄰居富同情心者,每利用空閒幫其整理臥褥,清理屎尿濁臭,並將剩飯餘菜殘湯置於床旁,任其自食取用,可憐在這生不如死殘喘苟延拖命中,因病情嚴重且又時飽時餓,而引起併發症,終在含恨哀號中別世,亡時兩眼睜瞪死不瞑目,後事乃由善心人士代為安排簡埋草草了事。
此等不孝遺棄繼父養育大恩不顧,冥冥中已註下因果報應之冤,此後許君在花盡父產後,已孑然一身走頭無路為人打雜維生。
日前領薪水後,於彰化夜市路旁攤販自飲黃湯數杯,於返回台中友人途中,忽見其繼父顯靈露相,一時大驚而分神自撞路旁樹幹,手足當場斷折,面目全非重傷昏迷不醒。
雖經善心人士送醫急救,任爾華陀再世亦難治癒其殘疾,此後終身將成殘廢,一報還一報悔之已晚,此乃自陷不孝因果報應苦圈痛苦無盡期,吾神揮筆至此亦感嘆萬分,望世人能知盡孝為要。
第三章 大逆不道,子媳受慘報
喜善堂 李元帥降示
鯤島聖堂林立,杏儒柳筆揮文勸世,行善志誠。上蒼恩賜處處著書,藉請神仙佛述案證,為參書內容,所謂有據也。
而今世人受虛榮蒙敝不醒,不知應善而行,修身養性,真心學道。與人禮讓,比上比下,自得知人。今世來生為善,三寶為貴,莫學忘恩不仁,不孝父親。
事在本壇鳳邑縣內,案發生1945年前,一位姓鄧名心良,娶妻張氏金紅,生育二男一女,長子清行,次子清在,女曰春梅,兄妹和氣,鄧佬夫婦為兩子娶妻,長媳淑美,次媳蘭香,一家生活幸福,繼而春梅也出嫁,鄧家每人各勤勞事業,家有財富,無其他牽掛。
俗云:天有不測風雲,人有旦夕禍福。有日張氏患了重病,求醫不治身亡,心良十分心煩,心望子媳能誠待,過了一生就心滿意足。
但世事不如人所知之單純也,清行兄弟自母親逝世後,常與妯娌吵鬧,變成一家不睦,致父親心良知悉,思料是為家財產業始不睦。
因此心良將為兩子分居,各自耕作,以免煩心,業產都分配後,則對兩子商量,我老人自己不煮飯,每人輪流讓我吃一個月,子媳都同意讓鄧老心良受奉待之快樂。
但因鄧老身體日趨衰弱,而精神記憶力亦漸不靈,故而引起兩媳失去慇懃奉待,且三餐亦無油甜奉敬,鄧老受奉待,每餐已難食飽滿。
有一日,不是長子清行供奉之月日,鄧老不知何故到長子家中,隨便拿碗盛飯就吃,都說好食,實在真好吃。
此時被長子清行看見,即追問父親,你為何到我家吃飯,今日未輪到我,你為人太不公平,連罵不止。
鄧老聽得大怒之際,將菜湯魚肉推落地,長子一看怒氣沖天,即將父親推倒在地,此時淑美出來一看更怒火沖天,隨即幫助丈夫,欺打翁公。
鄧老被打難受,疼痛萬分,實苦慘矣!心良全身疼痛難當,雙腳跪地,哀求子媳不要再打,饒我一命。
俗云:最毒婦人心,淑美氣怒曰:今日若無將你老頭兒打死難消我之恨。再取一根木棍走到心良後面,雙手持棍大力向頭打下,心良哀聲倒地,頭破血流滿地,一命歸陰,清行夫妻見其父氣絕,惹了大禍,緊慌收拾細軟,準備逃亡,途經鳳山西門時,因精神狂亂超速撞電線桿,清行夫妻受重傷,經送醫不治身亡。
警方連絡其弟清在代收埋,清行夫妻結束陽律,魂往冥府第一殿見秦廣王跪下說,小魂清行夫妻是枉死,求大王寬赦放回陽世。
秦廣王怒曰:前幾時有一位鄧心良,控訴他被子媳活活打死,你這逆子毒婦,命差官扣押,命文武判升堂,命差官押來心良。
秦廣王問曰:你聲聲句句要控訴子媳,說你在陽世,不知何故被子媳活活打死。「我不願,真不願,請大王為我作主。」奉王命,鄧老魂暫退一邊侯審。
命二位罪魂押進案前跪下,二位罪魂,在陽世家住何處,及姓名供來,若有虛言,定不饒赦,魂說:大王我生前居鳳山,父親鄧心良,咱是鄧家大子媳,並無對不起老人,對一般人,事事安份守己並無亂說,請大王再查明此事。
秦廣王已知鄧老為一碗飯被打死,但因辦案應程序而審問。秦廣王審問清行夫妻兩罪魂曰:膽大罪魂句句強辯,敢說在世孝敬父親,又要求回陽再享天倫之樂。
此時秦廣王又問魂清行,汝聲聲說,在世遵父命,若句句有實,隨傳鄧老魂到案前,與汝夫妻對質,清行夫妻兩魂聽說要對質之時,大驚失色,但為要解開自己身罪,將堅持應對。
秦廣王問:鄧老魂在汝身邊兩魂汝可認識乎,鄧魂說我已認出來,此男是我不肖之犬子清行,這女魂是我大媳婦淑美,兩人合打我致死無錯。
秦廣王問兩罪魂:在汝身邊者汝可知是誰?清行夫妻答:此人我不認識,他亂指我是他之子媳,我實在不識他。
秦廣王曰:豈有此理,豈有不承認生我育我之人,簡直是畜牲。清行夫妻兩魂仍然不認親。
秦廣王怒曰:汝兩小魂,視本座是何人!豈能如此囂張,命差役押出重打五十大板,兩魂受罰後,仍然不認。
秦廣王命差役再押出重打一百大板,尚未押出之時,兩魂受重罰五十大板後,腳已軟難以站立,即同聲啟口哀求大王寬赦,免於再打,事情來龍去脈我說之。
在案前人,確確實實是我父親無訛,父母在我陽世之時,已將財產均分阮兄弟,父母按期分食伙頭,有一天,非輪我侍伙食期,因我聽愛妻之稟報,父親在廚房偷食飯菜,我一時衝動不查,不分青紅皂白,即時持棍打父親。
在我夫妻倆聯手毒打下,失手致父親於氣絕,是非常不該,對犯上之錯,實罪該萬死,當初之刻,如我腦筋稍為動思,何以父親今日突然至此用餐,加以追究原因,現刻就無此大錯了。
我之弟及弟媳亦有錯,不該侍養父母食剩餘菜飯,及菜之粗淡無味,使父親用餐難飽,食無甘味,何況當日因事無暇為父親備餐,也應通知我以便代予準備。
大王聽後,責曰:汝夫妻兩魂親殺父之罪難赦,不得將原因遷移別人,汝為何歸陰說來。
當時只想能得逃亡,即趁機兩人同騎機車往鳳山進入高雄市而逃,我所記憶有計程車越過我面前時,我心急可能衝進路邊電線桿,自己哀叫一聲,就不知人事,今被押在閻王前審問,事過情形已招出,請大王寬賜我兩人罪可否! 秦廣王聽犯魂說後,命主簿官將兩人所犯何罪,內容宣示,主簿官根據鳳山及左營城隍所集據呈到,與犯魂所招情形確實。
犯魂清行所犯者,無實心孝敬父親,奉敬父親雖然未輪到月份,但為人子亦應慷慨安慰,使父親能吃得飽,此無做到,反打父親致死,不去投案,藉機逃生,此為不孝忘恩之大罪,應判重刑,取出心肝予銅蛇鐵犬食入腹,空身入冤鬼地獄受苦,永無法再轉生。
而女魂淑美為人媳,無盡婦道敬養翁公,反助夫與父衝突,又助夫害死翁公,三從四德盡棄,不守婦道,此一論罪極刑,判汝入火坑小地獄十年後,再轉入血池,自身割肉送虎食為三餐,經十年後看情形有悔過之意旨者,再轉身陽世,受男人侮辱而不能結合婚姻,內心痛苦走進娼院為妓女,受娼母束縛,日日所賺金錢被男人誘盡,則單身空囊束手無處可依靠,後為求乞渡生至終。
因淑美生前在鄧家附有惡性,對鄰人不和,今受陰律重判,若再來生必受前生所說之苦慘也,此則可赦前生罪孽也。
今勸世人,為人子媳應盡人倫,敬孝雙親公婆,理所當然,莫學清行夫婦一失足而成千古恨,而鄧老在陽世好善濟貧甚多,為人忠直,壽命未盡,不幸家庭變故,被子媳害死,暫留枉死城幾年後,再轉生陽世為富貴家之子弟,子孫滿堂。
以上余今述案,參入善書傳世,凡民閱悉,有善不可厭,惡不可從,善道盡為之,德可服人,不可不信,陰陽律法定不饒,後會有期。
(一)今世做今世報應------如種蕃茄一個月就能收成了。
(二)今世做經過幾世以後才報應------如種蘋果、葡萄要經過幾年 以後才會有收成。
古人道:「善惡終有、天道本輪迴,不信抬頭看,蒼天饒過誰?」
朋友們!記得「法網恢恢,疏而不漏」的話吧?」一切惡事就是芝麻小的壞事也不可以做,因為一個小小的癌細胞,可能就攖去的寶貴的生命,帶給你極端地痛苦了呀!
朋友啊!當你認識因果之定律,更覺醒到上天二十四小時對任何人都是公平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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